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是永康市交通领域唯一国有综合性平台,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项目,为我市提供交通运输、综合能源等服务。为加强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一般岗位员工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有较高的个人素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高级文秘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不限 |
有扎实的语言文字能力和写作能力,有多年媒体从业宣传工作经验优先;具备办公软件高级应用二级及以上操作技能。 |
纪检专员 |
1 |
男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政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有较强沟通、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有纪检和工程建设领域及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主办会计 |
1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
会计、财政、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具有多年企业主办会计经验及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
会计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
会计、财政、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具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及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
1.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公告发布:永康人才网和市国资办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须有个人承诺签名);(2)个人身份证;(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命名为:交投集团+岗位+姓名,并以拍照或扫描件形式将材料发送至邮箱385421717@qq.com,报名时间截止到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交投集团党建人事部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考试阶段。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公告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项目
在报考岗位给定要求的基础上取得更高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累计最高加6分。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占比: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数。
(八)考察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中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再体检。
(十)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
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下属公司的岗位需要,拟聘人员要服从分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自主离职,可由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以上所涉及递补人员范围为面试成绩高于等于平均分者)。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9262816、15158902248(622248))。
(二)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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