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成都东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用人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由第三方公司定向委派到中共成都东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成都人才网”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30日9:00-5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仅接受邮箱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成都人才网”,阅读“公告”了解招聘相关事宜,并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填报《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与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009799295@qq.com,邮件标题名称及附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投递。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中共成都东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审核合格者通知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进入笔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自己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知识,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最低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进入体检、考察)。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四川奇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定向委派到中共成都东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应聘人员年薪不超过9万元(含税,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后期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
七、递补
人员入职报到一个月内若因故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开展体检和聘用工作。
八、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咨询中共成都东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咨询联系人:方老师;晏老师
咨询电话:028-86360384;15982045089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file.rc114.com/File/Preview/7ec754b14fdc44f890fe1763b6fa9b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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