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
(5)曾被开除学籍的。
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所有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
(2)
(3)
(4)
(5)
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3.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328247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tzgg/202303/t20230309_2992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