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主要负责防城港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1.监测分析岗位3人:1、应为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药学类、环境科学类、生物科学及技术类、海洋科学类等专业;2、身体素质较好,能在企业、野外、高空、水上、夜间等条件艰苦地点开展分析测试工作,适合男性;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的病症。
2.文秘岗位1人:1、应为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等专业;2、中共党员、有党建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的流程为:资格审核-考核-档案审核-公示-体检-聘用。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发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应聘材料(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报至我中心,截止时间邮件报送时间为准。
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电子邮箱:fcgjcz@126.com。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513。
联系电话:0770-2827930。
邮政编码:538001。
(二)报名日期限
2022年4月28日-5月31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的机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分数权重为4: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
(五)档案审核
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中心派出党员查阅审核档案人选的人事档案,审核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核查个人基本情况属实、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后,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拟聘人选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照考核总成绩和考核结果递补人员。
(七)组织体检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批准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作待遇
(一)薪资待遇按照本中心的现有薪酬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桂防环测通[2020]7号)执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薪酬4000元/月,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薪酬44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另有工龄工资、伙食补助、职称津贴、绩效奖金等。
(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三)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四)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体检、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参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环人字[2020]42号)执行。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试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单位工作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李家鋆、凌远英;联系电话:0770-282793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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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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