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地方立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学会、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逻辑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个人品行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
(三)热心参与我市立法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保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具有相关方面、领域丰富的理论、实务工作经验。
三、立法咨询专家受邀参加下列工作
(一)对立法规划、计划草案提供意见,就立法选题提出建议,对拟立法项目进行论证;
(二)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修改以及报批法规的审查;
(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论证,立法后评估;
(四)受托承担立法课题研究或者法规起草工作;
(五)新颁布法规的解读、访谈和宣传讲授;
(六)对报备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七)其他有关的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活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遴选。立法咨询专家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单位推荐的人数不超过2名;对报名(推荐)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后,提出拟聘人数、人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二)审定应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人选进行研究审定后,择优聘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受聘者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聘任期限。立法咨询专家聘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连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报名表》(下载网站:http://www.yasrd.gov.cn/),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
联系人:王姝雯
联系电话:7095320
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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