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聘用法务工作人员一名。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
2.应聘者应具有法务工作经验或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
3.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工作职责和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身份、学历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3.以上资料需要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xjiangongkaifa@163.com。报名截止时间到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事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人事部将协同用人部门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推荐拟聘人选。
(四)考察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公司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企业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960元。
2.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所在岗位对应薪级定薪。
3.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一金(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企业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企业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企业所有。
六、咨询电话:024-42840690
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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