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4名辅助执法岗位文职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招录岗位
辅助执法岗位4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工作地点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海州东路119号)。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0天,期间开展参加岗前培训和实际工作,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试用期结束后开始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职级,设置薪资待遇,综合收入根据入职后的具体表现发放。已经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文员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直接套改相应等级。
五、劳动合同
应聘者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均符合条件的,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为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及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携带1寸照片2张。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119号海宁消防救援大队。
网络报名: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017333;
联系邮箱:774043404@QQ.com;
七、资格复审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一)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
(四)有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五)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必须携带退役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八、考试安排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面试、笔试,考试合格后通知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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