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办公室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下午5点止。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报名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长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网上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政审及录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证书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3月13日(含)。
2、聘用以后的工资待遇为5.5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3、报考咨询电话:87667963,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江北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5、本简章由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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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bjb.gov.cn/art/2023/3/13/art_1229105199_58943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