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洞口县委同意,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拟比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比选计划
本次共计划比选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务员和参公管理身份人员4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23年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比选范围
洞口县范围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比选基本条件
1.热爱组织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八级及以下;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年、2020年、2021年,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有问题或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报考人员与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在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比选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31日。
五、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政府门户网、桔城红星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平台发布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现场报名地点: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文昌街道桔城社区县委大院1栋3楼),联系电话:0739-7222362,13618422746,联系人:尹洁威;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好《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除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不退还);
③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④现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
⑤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5.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名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报名资格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按照比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此次比选考试分笔试、面谈和实地考察,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谈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比选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最低按照3:1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比选名额。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岗位笔试均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2.面谈。面谈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进入实地考察。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比选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谈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谈。如有自愿放弃面谈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面谈。
3.实地考察。面谈结束后,按考察人数与比选岗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实地考察人员,(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程序)。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政审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所考察对象进行打分。
4.最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30%和实地考察30%,计算最终成绩。笔试、面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比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毒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六)集体研究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试用比选人员。
(七)试用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集体研究等情况,对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监督
比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的全程监督下开展,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739-7080757(纪检组)、0739-7012380(干部监督组),举报地点: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县委大院1栋3楼)。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等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考试任一环节合格后自动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比选、选调或上级遴选考试。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比选考试人员要做好防疫自我防护工作,现场报名、进入笔试、面谈和体检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比选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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