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2023博士及紧缺硕士人才全国巡回招聘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名参会,与上海政法学院现场交流。
1.参会场次
2.报名通道:点击查看活动详情,立即报名→【3.30西安站】、【4.1武汉站】
本次招聘会针对参会人才免费,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3.活动咨询
咨询微信及热线:18928720097(小博)、18929539695(小硕)
(博士请添加“小博老师”,硕士请添加“小硕老师”,添加微信请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2023年引才活动”,后续我们将邀请您加入活动交流群)
4.入场方式
参会人才现场出示签到序列号,验收个人简历后领取入场凭证进场。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设立于我校,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学校曾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4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选聘高层次人才,诚邀海内外精英加盟。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学科带头人: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深厚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
学科骨干: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具备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青年学术人才。
拟应聘人才的研究方向应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所急需,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
二、引进学院及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方向 | 人数 |
1 | 法律学院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 |
2 | 经济法学院 | 经济法 | 2 |
3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 | 2 |
4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1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管理学 | 2 |
6 | 政府管理学院 | 政治学 | 1 |
公共管理 | 1 | ||
7 | 语言文化学院 | 翻译 | 1 |
8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1 |
影视艺术 | 1 |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 | 1 |
10 | 上海司法研究所 | 法学等相关方向 | 1 |
三、引进待遇
依照我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人才引进费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人一策,根据个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设立于我校,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学校曾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4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表格)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
4.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应在招聘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海外学历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期毕业的,录用资格无效。
2.资格审查。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4.考察体检。
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后续流程。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的录用方式为合同制。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学校给予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一定经费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教师公寓或区公租房。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
上海政法学院
附表: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岗位
序号 |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招录人数 | 招聘要求 |
1 | 法律学院 | 民商法学 | 1 | |
诉讼法学 | 1 | |||
2 | 经济法学院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 | |
3 | 国际法学院 | 职业法律博士 | 2 | |
4 | 警务学院 | 司法鉴定 | 1 |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管理学 | 2 | |
6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影视艺术 | 1 |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优先。 |
7 | 体育部 | 体育法学 | 2 | |
8 | 上海司法研究所 | 法学等相关方向 | 1 | |
9 | 实验实训中心 | 法学等相关专业 | 1 | 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历或资深司法实务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职称以上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