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为8个岗位8人。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4.须具备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5.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招聘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不符合报到条件的,可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网站(www.istiz.org.cn,通知通告);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www.zjkjpx.org,信息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kjt.zj.gov.cn,通知通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没有网站的,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106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4124。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0571-87054082、85212171;
2.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571-87054141;
3.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0571-87671310;
4.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0571-89986565。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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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ebbm.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