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人民调解工作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 |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文字基础扎实,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5.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6.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司法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员: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按照技术岗位薪资标准,266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1.人员薪资(4936元/月,含“五险一金”)。
2.享受学历补贴、法律职业资格补贴、工龄补贴及年底考核奖励。
3.工作时间: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核名单,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个别岗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85分以上),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26134,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531915,联系人:季女士(仓山区司法局)。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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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ldjy/zlxx/202303/t20230315_45529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