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英山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三)笔试(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在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2.笔试时间: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3.笔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划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2]9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入围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有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为与《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保持一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
(3)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8个岗位(ysjy009-ysjy027)招聘人员须到农村学校下派锻炼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回招聘学校任教,具体下派学校见《岗位表》。
(6)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义教阶段以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以“说课+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分组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十面试成绩×60%。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学段学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选岗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于一个岗位涉及多个招聘单位的,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和选岗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英山教育网、英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附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3-706328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13-777009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7065819(县教育局监察室)。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1: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zip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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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sxedu.gov.cn/gov/1/ciye/4O68O40210O0O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