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主要职责是:完成湖北省、恩施州卫健委下达的各项医疗保健、急救保障服务;承担湖北民族大学等院校的临床教学科研任务。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邮箱:mdyyrs@126.com。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3.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18-830103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清单
(1)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等;
(6)其他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电子版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以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填报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3专项招聘+报考岗位+姓名”,否则可能会导致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周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
2.关于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考试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行政医技楼学术报告厅。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4.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考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经医院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一)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民大医院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民大医院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面试、总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8-8301037(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
0718-8301017(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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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303/t20230315_4586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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