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福利院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担负着常州地区0-18岁孤弃儿童的养、治、教、康任务。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1996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1999年跨入省一级儿童福利院行列,成为常州市福利事业单位对外开放的窗口。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有爱心、责任心、进取心和社会公德心,具有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服务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及要求
1.老师1名(2024年1月办理入职手续)
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具备教师资格证,有幼教、小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考虑。
2.后勤保障1名
要求:男性,高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备维修电工证,5年以上水电维修工作经验,会电脑维修的优先。
3.食堂帮厨1名
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负责,报名提前来电预约(联系电话0519-88128300)。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从业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有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科目
面试(100分):围绕岗位工作职责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将会同市人社部门、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对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本院组织对其进行常规体检。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本院招聘小组在本院公示7天。公示结束,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交五险一金(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我院社会化管理职工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内如单位社会化用工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需要在参加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8128300
本简章由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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