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是合肥市供销社下属企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更好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和部分所属全资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勉敬业;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一定的抗压能力;
4.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③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④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⑤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填写《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政治常识和职业道德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任职经历等原件及复印件(任职经历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并盖公章)。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具体考点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确定并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九、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则视为主动放弃。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经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党组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设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的解除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员工入职后即与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或所属全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合肥市供销社直属全资企业员工工资管理办法》《合肥市供销社社属企业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等制度核定个人薪酬,同时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等待遇。
十二、其他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三)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缺,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计,设置为一年。
(六)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551-62891910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人员招聘职位表.xlsx
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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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ahexam.cn/index.php/exam/notice/?doc_id=8634&EXAMID=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