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0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5.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西青区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从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西青政务网:http://www.tjxq.gov.cn
西青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jxqjy.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西青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
2.资格审查
西青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缴费
考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或《综合能力测试》或《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在相关网址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除幼儿园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模拟授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其中,报考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模拟授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校医岗位、行政管理课程教师岗位、档案管理岗位、食品安全岗位、建筑工程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要求:
音乐(含舞蹈)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舞蹈教师要有舞蹈方面个人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
体育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同时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美术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黑板、粉笔和电子琴由主考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4.计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和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天津市和西青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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