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前身是张謇、黄炎培1912年创建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秉承“勤朴忠实”校训精神,坚持“把论文写在世界的大洋大海和祖国的江河湖泊上”的办学传统,聚焦“水域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球环境生态保护”学科主线,致力于世界一流特色大学建设。
学校现有14个学院(部),现有学生17200余人,其中现有本科生近12000人、在籍研究生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0余人。拥有国家级各类人才26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173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57人等。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3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市级15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获得国际认证专业1个,通过欧洲ASIIN本科工程认证专业2个,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3个。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上海市一流课程21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示范性课程等45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立项建设),本科教学实习基地163个,其中海外实习基地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项,上海市级13项。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拥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3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学4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水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评级。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拥有我国第一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淞航”号,研制万米级着陆器成功到达
学校秉承“从海洋走向世界,从海洋走向未来”的国际化办学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打造高水平对外合作新平台,与30余个国家(地区)的1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水产学会等国际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入选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首批建设高校,与日本、韩国等高校联合开展“亚洲校园”项目,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合作高校实行学分互认,建设全球海洋渔业治理高端智库,持续增强“生物资源、地球环境、人类社会”诠释能力,不断开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新局面。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106人。
3.专职辅导员:8人。
4.管理岗5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shou.edu.cn)。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的岗位相关要求,网上填报信息。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至时间为
在报名前须详实准确填写所有个人资料,确无信息请填“无”。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校可不予审核。
(二)岗位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博士后”方式录用;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等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非专任教师岗位:(1)管理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为初次就业。已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毕业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三)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专任教师由各学院组织试讲和初步遴选。
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考察方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紧缺急需岗位及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考察的方法。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应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5.录用入职。
四、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政策性房源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
(2)考虑到政府政策性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我校实行货币补贴,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站。
(3)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可安排在校属公寓中过渡;其他人员,学校可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校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和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
4.临港新片区人才政策
按本市相关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管委会直接审批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5.享受工作餐补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系统操作流程
1.使用注册的账号登陆招聘系统。
2.选择左侧“我的简历”。
3.点击“创建简历”。
4.简历类型选择“教师招聘”,简历名称填写“姓名”,点击“保存”。
5.点击“完善简历”,简历填写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须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或范例填写完整。
(2)“学习经历”应自高中起填写。毕业院校属于“国内科研院所”“国内其他高校”“境内外著名高校”请先选择学校类型,然后在“其他院校”栏填写毕业学校名称。
学习或工作经历中,按“XX年X月-XX年X月,XX单位学习(工作)XX专业(职务)”的格式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起填写,并注明相应的学历层次。工作经历只填写有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否则一律视为“待业”。“实习经历”非工作经历,可不填写。
(3)上传附件
需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申请事业编制岗位需提供)、大学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前五项必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证明)、计算机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填入系统的获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上传的附件统一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后上传,压缩包内附件格式:后缀为*.pdf文档或者*.jpg图片格式的文件,文件字迹务必清晰、文字方向请勿倒置)。
6.简历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有问题点击“完善简历”继续完善后保存。
7.简历确认无误后,选择左侧“招聘职位”,浏览职位相关要求等,选择意向职位,点击“申请职位”,进一步预览核对简历信息,无误后点“保存并交简历”。
8.查看提交申请
点击左侧“我的申请”可查看预览已保存的职位信息,选择职位后点击“提交申请”,“状态”显示为“个人申请”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提交简历,否则视为未报名。
报名成功后,可在“我的应聘职位申请”下查看申请职位审核状态。
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条件,如对岗位条件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及方式详见招聘网站。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每名应聘人员最多允许申请一个岗位,超过则无法再提交申请。提交简历前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提交的岗位则无法修改。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请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以便接收通知。
(5)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无法填报,请关闭浏览器,清空历史记录后重新登陆或更换浏览器。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政编码:201306)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人才招聘网上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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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316/t0035_1414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