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长安大学医院是卫生部“一级综合”等级的高校医院,目前分设南校区医院、北校区门诊部,现有职工百余名,担负着长安大学4万余名师生员工的医疗救护、预防保健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及传染病防控的任务。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
临床医学专业(眼科、耳鼻喉科、妇科、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中医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可的留学回国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均应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取得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截止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7.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
8.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聘用方式
按照每个聘期3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zp.chd.edu.cn/),申报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
2.初审推荐
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笔试对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测试。笔试时间以具体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
4.组织考察
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面试考察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等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聘用报到
已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须在
七、其他说明
1.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
4.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人事处-贺老师、马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29-61105185
联系邮箱:rsczp@chd.edu.cn
医院联系方式:
穆老师029-82334650、muzhe@chd.edu.cn
王老师029-82334653、xyybgs@chd.edu.cn
长安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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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xyy.chd.edu.cn/2023/031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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