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简称“规建中心”)是教育部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规建中心围绕教育部党组中心工作,以服务教育改革创新为使命,支持和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大局。主要职责为:开展教育规划研究,为国家教育规划、区域教育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的研究与监测提供数据支持,为教育规模、布局、结构、院校设置、民办教育等重大政策提供研究成果支撑。服务教育数据质量提升,致力于统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教育统计分析研究。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研究。推动新型校园建设,开展绿色校园、智慧校园、平安校园和教育后勤专业化服务,推动学校规划建设标准研究,为校园规划建设与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提供专业支持。开展学校、区域、城市、行业、企业产教融合发展战略的研究、规划和设计服务,开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结构优化和形态变革研究。
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和人员队伍情况,规建中心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
一、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财务管理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细则,完善财务信息化建设;
2.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开展预、决算工作;
3.负责会计核算与分析,开展会计账簿、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各类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5.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
6.负责单位票据管理、纳税申报、预算执行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注国家教育战略和政策;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3.熟练掌握政府会计制度;
4.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清晰,熟练起草各类公文、报告,熟悉Excel等办公软件;
5.有创新精神,抗压能力强,团队合作意识强,积极主动,善于沟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优先;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自即日起至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规建中心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具体方式和时间通过邮件发送至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邮箱,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在考试当天,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予返还),并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3.若笔试合格进入面试阶段,将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笔试不合格,应聘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心理测试
面试、心理测试由规建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考察、体检、录用
面试通过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按时提交体检报告单。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和有关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将通过邮件对资格审核、考试等阶段结果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邮件进行回复。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及邮箱联系畅通,因电话或邮箱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联系邮箱:hr@csdp.edu.cn
工作日联系电话:010-66093400,李老师
地址: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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