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校简介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位于我省中部素有“翡翠城”和“南国夏都”美称的五指山市,是我省中部唯一的厅直属中学和“省一级甲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7亩,在校学生2600多人。校园环境优美,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和谐的人文环境和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这里交通便利,距离三亚凤凰机场和海口美兰机场分别仅一个小时和两个小时的车程,是生活工作的宜居之地。
建校四十多年来,我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近年来我校的高考本科A批上线率均在92%以上,有多名学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其中,颜铭同学勇夺2018年海南高考文科第一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教学11个岗位,共16人,采用考核招聘形式,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
5.35周岁以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一场
第二场
第三场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岗位要求上交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与应聘岗位匹配的学历与学位证书;
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报考岗位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3)教师资格证;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须在
(4)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及相关成绩单;
(5)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6)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在编人员,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咨询方式
办公室(0898)86838015
邢老师13138960778谢老师1300506551(微信同号)
单位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南水路42号,邮政编号:572221。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报名随后进行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具体考核量化方案由学校教务科制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现场公布,考核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考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将按报名场次依次进行,若某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在某一场次已招满,下一场次不再招聘该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结束后,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网站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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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与考察
考核招聘考核结束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招聘学校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参与下,到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同级别其他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七、拟聘人员的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公室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受聘人员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号)各项纪律规定,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本次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与组织或纪律处分。
(二)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海南省教育厅和学校两级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海南省教育厅65343302(8:30—17:30),联系人:唐老师;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86838688(8:30—17:30),联系人:何老师。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附件1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计划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