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其他用工形式),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1 |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管理 |
1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以上学历 |
1.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2.退伍军人优先。
|
三、招聘的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个人履历表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04941919@qq.com(邮件主题及报名表请命名为“公开招聘+姓名+工程管理岗位+手机号码”)。
3、咨询电话:0577-88686876。
五、其他
1、应聘者录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可视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顺延补录。
2、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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