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古田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和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tian.gov.cn/)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古田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6.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3年3月31日(含31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21、2022、2023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院校2023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古田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7.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2023年3月31日。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除学历、学位证外,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8.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9.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报名办法
1.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报考者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行网络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其他问题的,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古田县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资格初审(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3800298,联系人:林老师)。
2.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所报岗位职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
3.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时间安排
3月25日-3月31日,报考者进行网上报名;古田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底,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六、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2)专业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
3.笔试地点: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3.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由片段教学、舞蹈表演、歌曲演唱、乐曲弹奏组成,根据考生各部分教学技能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片段教学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片段教学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4.古田县教育局成立各岗位专业人员评委库,在招考的当天抽签产生7名评委上岗参加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5.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6.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和教材版本等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的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九、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人社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十、聘用
人社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古田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需在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分别向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和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3.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4.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5.除单位明确的岗位外,其余由古田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及拟录用人数确定单位,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供选择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择城区学校的新聘人员,在聘用之日起6年内须服从古田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学校交流服务累计3年。
6.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7.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8.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古田县教育局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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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ND02114-0200-2023-00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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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utian.gov.cn/ztzl/zkly/202303/t20230321_17438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