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管理服务机构,履行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代管乡镇的管理服务职能。根据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后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新区以外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
3.高新区以外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称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二、选聘数量
选聘数量共1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初审和查询时间: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选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选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相应核减选聘人数。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笔试考试时间等其他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材料等另行通知。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不超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管委会。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核实存在顶替他人学籍入学,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的不予录取。对档案中存在其他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选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和个人特点,综合考虑后分配至管委会各部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与聘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到四级主管及以下岗位,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后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聘任后交流到区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根据公务员调任等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按照高新区管委会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聊城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lcgxq.gov.cn/)发布。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聊城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635-8507325监督电话:0635-8507125
附件:2022年度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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