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加快科研项目进度,合理配置人力资,现就做好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三、岗位类别
劳动合同工。
四、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服从安排,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录取);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胜任文档资料起草和整理工作;
4.5年以上与课题项目相关的科研助理经验。
五、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
2.负责实验室和项目组科研仪器设备、工具、耗材的申购保管;
3.负责基本文案工作,整理技术资料,项目资料,专著资料,等其他文件资料,配合并辅助组织或召开相关项目会议;
4.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
5.负责项目经费的报账;
6.完成实验室或项目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招聘形式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七、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孙锐联系电话:158****374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科研助理相关证明材料)。
八、面试考核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核化生学院二楼会议室
3.面试程序:由5名面试考官组成考核小组,面试后,由5名评委分别打分。面试内容包括学业专业能力、助研工作计划等,评委提问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岗位意识、纪律意识等。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报学校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及结果进行复核。
十、签订劳动合同和体检
经人事复核同意后,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编外用工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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