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杭州市东城第三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期待有教育理想、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您加入我们的团队,携手成为幼儿成长的陪伴者、支持者、研究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2.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非编教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优先。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招聘方式:线上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日起至
3、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80089
4、报名材料提交邮箱:107057455@qq.com
5、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注明幼儿教师+姓名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选后,将安排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杭州市东城第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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