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司法协理员,从事司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袁州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共6人,其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1人、新坊司法所1人、寨下司法所1人、秀江司法所1人、芦村司法所1人、司法所1人,本次招录采取定向定岗招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5.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自愿从事司法行政相关工作;6.男女不限,要求具备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的业务技能及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定向定岗报名)资格审查要求:(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确认报考岗位并填写《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报名表》(附件1);(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④《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上附电子照片。
⑤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网上报名需将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发至1026972465@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4.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218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彭明:19179555906
(二)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开展招聘岗位,面试100分。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政审考察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的对象。
(四)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单位组织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法治袁州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参照已在岗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4.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本公告由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袁州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报名表(1)(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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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zq.gov.cn/yzqrmzf/xzbmdt/202303/a308ddc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