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履行出资职责设立的集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为一体的直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位于第五师双河市,注册资本金5亿元,业务涉及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与资本运作、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能源,房地产开发、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维护,肉类食品加工,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等领域。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一)集团本部7名,其中:招商部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1名,项目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综合管理部副部长1名,纪检部(审计部)工作人员1名,财务管理部会计2名。
(二)权属企业高管3名,其中:荆楚投资公司总经理1名,国农食品公司副总经理2名。
四、选聘条件及范围
(一)选聘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集团员工均可报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名的。
五、选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1)填写《双河国投集团市场化选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现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406511342@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在职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察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面试甄选
由国投集团组成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测评和面试评估。
面试时请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国投集团党群部,同时携带相应证书原件以备查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候选人员。
1.通知候选人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2.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情况。
3.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没有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人员报名或经面试没有适合该岗位人选等情形,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六、薪酬待遇
(一)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选聘人员个人身份属团场职工等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签订聘用协议)。
(二)集团本部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具体按照国投集团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入职缴纳社保并享受各项福利待遇;转正一年后缴纳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三)权属企业高管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模式,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具体按照集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及各子公司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工作地点: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八、应聘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集团纪委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我集团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解释。
监督电话:0909-6296656
联系电话:党群部0909-6296655,18309091265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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