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首批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创建于1940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国家示范学校、国家重点学校、自治区五星级学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文明小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首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次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人员;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及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http://www.gxnmgc.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gxnmgc.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邮箱投递网上报名。报名邮箱:gxnmgcxxrs@163.com(按“姓名+应聘岗位”命名邮件,每人仅限发送一次)。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4月1日(以邮件到达之日计算,逾期无效)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1人报多岗或所报岗位名称及专业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提供,并按以下顺序排序后打包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涉及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不接受复印件扫描)。
①《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须发送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含个人证件照)。
②《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双面打印,须发送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
③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多个学历的,依次提供)。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验证,提交时须在有效期内)。
⑤海外留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如为辞职待业人员则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纸质材料提交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提交: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人事科报考,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2.快递送达:请将应聘材料在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学校人事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为了方便送达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我校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下午5:30),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应聘材料的,须在试讲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信息不实的,纳入不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以同时收到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为准,缺少任何材料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条件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笔试
需笔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一栏的说明。
1.笔试方式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并及时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3.笔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4.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同时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5.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前。
(四)试讲
需试讲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一栏的说明。
1.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
(2)资格审查合格免笔试的人选,直接进入试讲。
2.发布试讲公告
试讲前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试讲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试讲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者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考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考试。
3.确定试讲合格分数线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因考生缺考,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发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批后,在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2—2713202(广西农牧工程学校纪委办)。
七、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沙塘街45号广西农牧工程学校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2-2713197
联系人:罗老师、淡老师
联系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gxnmgcxxrs@163.com
附件:1.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首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3.广西农牧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2023年3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6175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