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拟选聘一批村级事务联络员,到村(社区、不含城市社区,下同)从事党务(限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务、商务和基层治理等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14名)
序号 |
乡镇 |
村(社区) |
补选计划 |
1 |
岩汪湖镇 |
杨树山村、东向湖村 |
2 |
2 |
酉港镇 |
柳林村 |
1 |
3 |
罐头嘴镇 |
南赶村 |
1 |
4 |
聂家桥乡 |
十甲山社区 |
1 |
5 |
毛家滩乡 |
东岸村 |
1 |
6 |
朱家铺镇 |
马家村 |
1 |
7 |
丰家铺镇 |
丰家铺社区、鹿溪村、顺里村 |
3 |
8 |
龙潭桥镇 |
兴龙社区、唐家桥村、月明潭村 |
3 |
9 |
蒋家嘴镇 |
紫阳冲村 |
1 |
说明:鉴于在职村级事务联络员有一定流动性,为确保村(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在2024年4月底前,村级事务联络员职位出现空缺的,经党委研究、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以在本乡镇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从同一面试组考生中按“高分优先,考生自愿”的原则递补。
二、选聘时间
1.报名时间:从
2.资格审查:一般集中在面试前1-5天,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笔试、机试及面试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三、选聘条件
1.报考对象本人或配偶、双方任一方父母户籍在汉寿县或在汉寿县有居住房产;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30岁以下(
“特别优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③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荣誉;④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个人在县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或网站发表过作品;⑤具有1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的(截止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专业或技能条件;
5.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6.身心健康,志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公开报名。(
应聘者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名,每个应聘者选择1个乡镇的村(社区)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23年汉寿县村级事务联络员报名登记表》。全县共设置9个报名点,报名咨询电话如下:
岩汪湖镇:0736—2466011酉港镇:0736—2411012
罐头嘴镇:0736—2322011聂家桥乡:0736—2144031
毛家滩乡:0736—2155013朱家铺镇:0736—2188855
丰家铺镇:0736—2355012龙潭桥镇:0736—2244088
蒋家嘴镇:0736—2870199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按照选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4.选聘方式。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由乡镇统一组织考试(机试、笔试、面试)。
机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应用和操作,重点考核Excel相关表格制作;笔试内容重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村级政务、商务和基层治理等相关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机试、笔试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次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录取以乡镇为单位综合排名优先选拔,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机试成绩×20%。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5.体检。考试合格后确定的体检对象总数一般不高于相应选聘岗位计划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复核。体检合格人员由乡镇党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备案。
7.递补。如有体检或复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按照应聘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应聘者报考意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复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县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乡镇将信息登记表和本人档案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3年。
五、相关待遇
1.政治待遇。可多途径择优使用:①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②村级事务联络员任满2年,从表现优秀的村级事务联络员中,定期招聘乡镇事业站所人员。
2.经济待遇。①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综合待遇参照农村(社区)主任基本报酬标准;②养老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参照在职村(社区)干部执行。
咨询电话:0736—2862641
监督电话:0736—2828939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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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sdj.gov.cn/xwdt/tzgg/content_49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