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城区小学师资需求,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笔试,拟从我区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选调学科及名额
拟选调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1名,具体以区委编委批复为准。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符合以下选调条件的本区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纪违法和不良诚信记录。
2.在我区中小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
3.
4.教学业绩要求
(1)近两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在上级组织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学科每学期综合平均成绩须达到全区同类校[按城区初级中学、乡村初级中学、城区小学、中心小学本部、完小(含初小、教学点)分类]同年段同学科排名居前三分之二;或一学年内中途接任的,下学期成绩比上学期成绩综合排名有明显提高(进步3名及以上的);
(2)同时担任多个学科教学的,以参加选调学科的综合排名作为选调依据,其他学科同类校综合排名不得倒数10名内;请产假缺一学期成绩的,应提供2020-2021学年下学期质量检测成绩,缺二学期成绩的,应提供2020-2021学年上、下学期质量检测成绩,以此类推。
5.参加选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选调小学教师职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②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对应;③近三年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相对应。报考选调对象为农村小学教师和超编中学学科富余教师,其中,中学参加选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2010年以来招聘的教师,报考选调学科原则上与招聘时岗位一致。
7.以上职位报考人员不含城区在编教师。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按选调条件注明:“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近三年任教学科对应”。
四、选调办法
(一)考试形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部分的委托考试(无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2.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
(四)资格复核
1.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核确认。区教育局将根据本次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复核对象。资格复核对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通知公告栏”“人事信息”发布。
2.为确保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城区小学教师各职位在农村各校选调人数不超过2人(含2人)。如同一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经考试入围相关职位的人数超过上述选调限制名额,将根据本次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该校选调控制数内确定资格复核对象,该校其余入围的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资格复核对象,空缺名额按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被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其中,小学教学成绩证明由进修学校小教室审核、中学教学成绩证明由进修学校中教室审核。达不到选调条件的,所空缺名额按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核,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定选调人选
1.区教育局根据本次选调成绩、资格复核结果,按选调名额分学科1:1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的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则取年龄较大者(以身份证为准)。
2.如果相关职位选调人数与参加该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拟选调对象。
(六)公示、安排
1.各职位拟选调人选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通知公告栏”“人事信息”和区教育局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选调的,确定为各职位选调人选。
3.本着科学、合理、均衡配置的原则统筹安排选调人选到城区各相关学校,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待遇按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职称聘任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城区小学暂无安排食、住宿,需自行解决。
4.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5837290。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5832369。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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