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市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详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本科学历的在30周岁以下(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简单;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符合所在单位对干部调出的有关规定要求;
(八)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文件)至指定邮箱(wuw@szszfw.gov.cn)进行报名。
3.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PDF文件格式):
(1)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
(3)文字材料:本人主笔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
报名咨询电话:0755-83055133。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综合分析研判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分析研判
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研判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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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zszfw.gov.cn/gg/content/post_951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