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5岁。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考生须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核时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考生为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
(四)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应条件和要求。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重庆工商大学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工商大学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考生在进入面试环节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二)确认报名资格时,报考人员须按附件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出示或提交相关证件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电子文档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到rcyj@ctb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高校人才网”,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登记表”应填写真实、准确,若无相关内容则填无;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时间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报考人员在“报考登记表”中填写内容如有虚假、隐瞒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确认报名资格后,缴纳50元报名考试费,并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参加考试者不退费。
五、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岗考试考核环节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网络技术岗和智能制造综合实训岗考试考核环节为笔试、综合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
(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环节。本次招聘为学校急需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5,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比例至1:1。专任教师岗在综合面试前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参与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时间: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以实作和试讲的形式进行。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作为拟录用对象。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网络技术岗和智能制造综合实训岗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专任教师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综合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工商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重庆工商大学按照要求组织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过程中,重庆工商大学将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证。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审核报考资格,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录用资格。其中,在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开始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开始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重庆工商大学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招聘结果。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重庆工商大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六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具体待遇参照我校同类聘用人员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招聘环节有关事宜,在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2014.ctb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本招聘启事由重庆工商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9245(
报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厚德楼6016室
人事处
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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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tbu.edu.cn/info/1333/146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