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需求计划:综合管理岗位(一级科员)1名,主要负责档案管理。
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3.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镇(街道)须具有镇(街道)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5.在单位工作表现良好,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有应当回避的有关情形;
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21办公室(临海市大洋街道深甫西路138号,联系电话:0576-8939692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未达到3:1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综合测评。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总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及公示。根据总成绩从高到底低排序,以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本人放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在临海检察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未尽事宜,以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解释为准。
(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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