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山市消防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3名,主要从事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案整理等方面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的疾病,体检合格。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具有一定的对外宣传才能及有新闻媒体从业经验和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录用,男女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参加邪教组织的;
6、曾在本市工作过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途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
3、咨询电话:有意者请工作日9:00-11:00、15:00-17:00拨打0556-8928036,联系人:漆明明。
4、政审: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由应聘者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为准。
5、考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日常工作所需文化知识掌握情况。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6、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达线人员中依考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表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并将《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7、体检:综合面试和考试成绩,组织拟入职文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工作满半年后予以报销。
8、集中培训和试用:招聘后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和一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依法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区的应聘人员,行程卡要显示近14日在安庆市,安康码为绿码,方能进入营区应聘参考。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研究确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实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日常工作表现,工资5000元/月左右(含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两金:大病救助金、住房公积金),工资项目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津贴、工龄工资等四项。
2、被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作地点在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服装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保障,提供工作餐,单位不提供住宿。
4、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原则上每周实行双休日,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任务需求视情进行调整,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5、因工作成绩优秀,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考试、政审、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3、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
4、以上解释权归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x
潜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ss.gov.cn/tzgg/2016824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