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怀化市公安局委托湘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46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46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具体详见《怀化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怀化市四中正门旁办公楼3楼310室),咨询电话:0745—2712376、13874450281。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为
(七)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主要是审核查询录用人员征信情况,是否有违法违纪和参与邪教组织等情况。
(九)递补。在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十)公示。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对外公开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监督电话等。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首次签订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二)调剂。录取人员因招聘比例等因素,需服从岗位调剂和职位职责安排。文职辅警在文职岗位内进行调剂,勤务辅警在勤务岗位内进行调剂。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详情见《怀化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政治部:0745-2738395
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745-2738023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745-2714252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怀化市公安局
怀化市湘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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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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