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若干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与选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上市公司及全国知名房地产公司工作及管理经历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领域管理经历,选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强,能够独挡一面;
(3)同岗位历史成绩突出者优先录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选用情形的。
二、选任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到县财政局(国资中心)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13201710077;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6日。
应选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选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用资格。
(三)面试。重点了解应选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等待通知。面试由县财政局(国资中心)组织,选聘领导小组共同参与面试。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泾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njingy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取消任用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经选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择优等额递补。
(七)任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政府研究审定选用人员,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三、人事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选聘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对选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任。
(二)选聘人员薪酬参照泾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及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国资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选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29-36222237
县人社局:029-36222567
县财政局(国资中心):029-36220096
附件:1.泾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泾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njingyang.gov.cn/xwzx/gggs/202303/t20230330_1615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