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关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福委办字[2021]16号)《福泉市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管理临聘人员的通知》(福组通[2020]19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及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立福泉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3名。 1.招聘岗位:新闻采编
2.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薪酬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目标考核奖),实行动态管理。临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福泉市融媒体中心8楼813会议室,联系电话:0854-2220669。
(二)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纸质版照片背面书写姓名);
4.现场填写《福泉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内容为本人陈述和面试组长提问,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8:30报到抽签,超时不到作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福泉市融媒体中心大楼8楼813会议室。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费用自理。隐瞒重大疾病的且影响工作的,单位有权依法予以辞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福泉市中医院、福泉市保健院。
4.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考察
1.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需提供个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医闹行为、上访、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因弃权和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福泉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2.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6.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7.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8.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0854—2220669(福泉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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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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