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9号)、《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沈民发[2021]20号)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沈阳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社会治理服务稳步提升,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力量,推进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计115人。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0人;面向苏家屯区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2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5人(区级自主招聘),共计115人。由考生依据招录公告公布的苏家屯区各街道招录岗位名额进行填报意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022年苏家屯区拟招录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岗位分配表
岗位序号 |
街道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1 |
解放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10 |
2 |
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 |
5 |
|
3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
4 |
民主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20 |
5 |
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 |
5 |
|
6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
7 |
中兴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19 |
8 |
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 |
5 |
|
9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
10 |
沈水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13 |
11 |
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 |
5 |
|
12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
13 |
八一红菱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3 |
14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3 |
|
15 |
林盛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2 |
16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
17 |
陈相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
3 |
18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3 |
|
19 |
沙河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1 |
20 |
十里河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21 |
佟沟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22 |
永乐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23 |
白清姚千街道 |
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 |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
18周岁-40周岁以下,即:
(二)户籍
1.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限沈阳市户籍人员报考;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限苏家屯区户籍报考。
注: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
2.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限苏家屯区户籍人员报考,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
(三)学历
1.社区工作者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证明为准)。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身份的报考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证明为准)。
(四)加分项
1.社区工作者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考生,按照相应条件,笔试成绩加分。
(1)具有苏家屯区本地户籍或区外户籍但考生本人在苏家屯区有住房的(以“沈阳政务服务”APP查询的备案时间为准,备案时间必须早于
(2)正在苏家屯区服务的基层大学生公共岗位身份的人员加3分(需区人社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符合现役军人配偶身份的考生加2分;
⑷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初级)的考生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中级)的考生加3分,持有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加5分。
社会工作师加分项,以持有证书最高级别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其他加分项可累计计分。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考生,按照相应条件,笔试成绩加分。
(1)符合退役军人身份的考生加5分;
(2)正在苏家屯区服务的基层大学生公共岗位身份的考生加3分(需区人社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符合现役军人配偶身份的考生加2分;
⑷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初级)的考生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中级)的考生加3分,持有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加5分。
社会工作师加分项,以持有证书最高级别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其他加分项可累计计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实名制系统内登记的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社区工作者岗位
根据我市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由所属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录取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者解聘。新招录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整岗位。根据市级《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通知》以及《苏家屯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方案》内容要求执行,薪酬体系随着市级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区级自主招聘,由所属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录取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者解聘,新招录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整岗位。其薪酬参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执行,但不享受市实名制社区工作者其他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考生必须于
考生提交报名后则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注意事项: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需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本次录用资格。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通过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sjtsgzp.zhaopin.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考核形式
分为笔试、面试、政审、资格审查、体检五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按最终通知为准,如采取线上笔试形式,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可用于在线考试的电脑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视频完好),详细要求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有关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或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布,合理设定最低及格分数线。笔试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笔试成绩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sjtsgzp.zhaopi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面试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测验及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按100分为满分进行评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sjtsgzp.zhaopi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政审及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相关等级职称证书、退役证(退役士兵提供)、结婚证与配偶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配偶提供)、区人社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基层大学生公共岗位身份的人员提供)、缴费凭证(缴费截图也可)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查确认。
4.体检
通过政审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补录方式
由于政审、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被取消录取资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补录(如果综合成绩相同,选择岗位与本人户籍地一致的优先;如同为选择岗位与本人户籍地一致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本岗位人员补录后仍有岗位空缺的,从及格分数线以上服从调剂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补录。
6.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sjtsgzp.zhaopi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缴费方式
账户名称: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124905024010906000000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缴费时请备注:参加考试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七、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报名咨询电话:19904265216
13504073329
(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24-89814644(社区工作者)
024-8981409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八、其他
1.非报名期间仅工作日接听电话。
2.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自报名至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期考核、体检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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