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单位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不占用事业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档案管理岗1名。
三、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五)身体健康,一般要求30周岁及以下;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截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86931986@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1)填写《报名表》并本人签名(扫描版和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简历(含个人近照);
(5)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C1驾驶证等证件(如有请提供)。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经筛选后,以不超过1:5比例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单位将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1116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2363487。
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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