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解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空缺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关于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通知》(乌组办字[2021]128号)的要求,经2022年旗委第24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次招聘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社区工作者“两提高一减少”(提高素质、提高待遇、减少人员)工作目标,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我旗社会基层治理能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26名。公开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将根据情况降低招聘人数。
三、招聘对象
1.应在
2.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底取得报考相应的学历)。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社区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
4.“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在四子王旗服务期满的;
5.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需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6.四子王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家属,社区工作者家属,辖区内部队军官、文职人员、士官以及正式职工的家属,退役军人及家属均不限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及交费
1.报名。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需提前下载打印《四子王旗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将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报名表彩色扫描件做压缩包,图片文件必须小于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正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蓝色背景、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资格审核。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交费,交费时间: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不指定教材。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和社会工作知识为主。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1分;
(2)在四子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1分;
注: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在四子王旗社区工作2年以上加1分;
(4)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加分最高为3分。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一同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考察工作由四子王旗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只在本环节递补一次(发文通知上岗后有辞职人员,不再进行补充录用)。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子王旗人民政府网、四子王旗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旗民政局和乌兰花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合同期内,由旗民政局和乌兰花镇共同负责日常考核管理,档案交由旗民政局保管,不得参加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公务员和省、市级事业单位统一招录考试除外)。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聘用期为三年,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可签订续聘合同。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9倍),试用期满待遇按照《关于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通知》(乌组办字[2021]128号)要求,推行“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薪酬体系工资由旗财政统一核发。现有的社区“两委”已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成绩合格的人员只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不变。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并按照缴费比例缴纳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本人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
3.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证”资格考试,对获得“社工证”的人员给予相应职业津贴(中级300元/月,初级200元/月)。
七、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74—5202511(旗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474—5208895(旗委组织部)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子王旗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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