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江北区属国有投资开发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公布之日。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其他任职条件 |
工程规划 |
2 |
不限 备注:需长期户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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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土木类或土建类(一级学科)、建筑类(一级学科)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建筑学(一类学科)、土木工程(一类学科)、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 |
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综合管理 |
1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公开报名
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9时至5月13日下午17时止。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17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5月18日9:00-17:00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笔试前,用人单位将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笔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5月28日9:30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3(含1:3)方可实施,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7.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8.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9.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同一年度内,本单位如继续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防疫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需提供48小时内宁波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写《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并且“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卡)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市)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区县(市)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城市人员,尚处于居家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参加考试。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见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
1.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83022858、87563410;联系人:张老师、俞老师。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17907;联系人:王老师。
3.笔试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录用等信息将在:
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市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宁波市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205/t20220505_109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