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聘)2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文字岗位的公务员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聘)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各级各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选调(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人大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新录用的公务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新录用的全额事业人员在原单位须满3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全额事业人员在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调(聘)的。
二、选调(聘)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综合测评(笔试、面试);4.考察;5.公示;6.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行政大楼7楼1706室),电话:0576-8511224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需携带《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四、选调(聘)办法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入围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需达到本次选调(聘)各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聘)计划。
3.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总分排名。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聘)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5.公示和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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