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前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6.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类别及等级的聘任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
(二)提交报考申请。考生于
(三)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
(四)网上缴费。考生须在
(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卫生类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综合类岗位包括《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和《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卫生类岗位包括《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和《卫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查考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测试》重点测查考生写作水平,卫生类《卫生专业知识》重点测查考生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其中,属卫生类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递补进行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类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北碚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写作能力测试》)÷2×50%+综合面试×50%
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卫生专业知识》)÷2×50%+综合面试×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卫生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应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遴选人员一经办理调动手续,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简章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北碚区2023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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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beibei.gov.cn/bm/qrlsbj/zwgk_58246/fdzdgknr_58248/zklubm/sydwzk/202303/t20230331_11836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