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含山县环委办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生态环境分局101室(昭关东路259号、滨湖小区对面),联系电话18955517636卜、18055576885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⑤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取得考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条件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文字能力等,试卷采用满分100分制。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履行考察程序后录用。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六、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4325987/18055576885。
含山县环委办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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