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及区域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和金融科技创新风险评估,涉众型、区域性及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协助强化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协助推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职能。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领导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五级)
二、招聘岗位说明
协助主任组织推进金融稳定及金融创新发展研究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推进创新,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尊重客观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善于谋事、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群众威信高、口碑好。
6.能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修养好。
(二)基本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5年以上金融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年以上。
2.具有正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工作经历,或者任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2年以上。
3.中共党员。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
请将《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本以压缩文件(zip、rar)形式发送到jryjzxzp@163.com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姓名现任职务(职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者,开展专业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报名者胜任岗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特别是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要求出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
(五)体检。按照考核、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级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参照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查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市金融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金融委局机关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321208-8018
邮箱:jryjzxzp@163.com
监督电话:63462902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
附件1: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领导人员简章人员简章.docx
附件2: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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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406/t0035_1414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