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高要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部署,配强特教师资队伍,促进高要区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高要区启智学校计划于2023年4月到南京、广州等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教师共1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启智学校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应聘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二)热爱特教事业,品德优良,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良的团队合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32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三)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4.已被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到院校设专场招聘形式,现场接受报名。其中:
(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
面试、签约时间: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栖霞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
(二)广州市海珠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设
现场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
面试及签约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行政楼405房。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填报《2023年高要区启智学校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附件2);
(二)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就在空白处签名,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三)资料复印件,并承诺与原件一致;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③应聘人员须提交上述相应的完备资料进行报名,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需要按照公布的相关条件招聘对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将原件退回应聘者。
六、招聘考试
(一)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入围考试人员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三)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七、面谈签约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的成绩,并结合其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招聘工作小组确定入围面谈签约人员。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进行谈话,就聘用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被聘用人员同意服从工作安排,在高要区服务五年,即签订就业协议。
八、聘用及管理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进行体检和考察,并报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考察不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其签订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考察不合格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资料、提交资料信息不相符,我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九、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十、组织管理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高要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肇庆市高要区残疾人联合会:0758-8385506
肇庆市高要区启智学校:0758-8360995
肇庆市高要区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1: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启智学校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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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aoyao.gov.cn/xwzx/rsxx/content/post_2832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