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南昌大学艺术学院设有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学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绘画、音乐学、表演等3个专业为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设有“艺术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授权培养单位。
二、招聘条件
岗位 |
人数 |
条件 |
岗位要求 |
实验员 |
1 |
音乐(130201)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对国内声乐作品有一定曲目量的积累;具有一定的即兴伴奏编配能力;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丰富的舞台合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
实验员 |
1 |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全国大型活动策划及执行能力;获得国家级艺术展演表演类奖项。 |
备注:实验员实行坐班制,且在校工作期间不得转岗。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南昌大学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一道制成压缩包,发送至liqian@nc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艺术学院)0791-83969403
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学院组织,按照《南昌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艺术学院另行通知,请所有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身心健康。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经考核、检查合格,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
六、聘用、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南昌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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