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名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综合管理。
(二)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积极,善于沟通,有韧性、能吃苦,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发送到邮箱:3340257800@qq.com,邮箱主题注明:“姓名+应聘+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附一寸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报名咨询电话:88508890。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原则上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6.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动淘汰。具体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编外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届满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以上未尽事宜,以台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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