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共计1人。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和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财务人员1名。
三、岗位要求
1.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财经类相关专业,具备1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有从业资格证优先;
2.对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财务分析报告等有基本了解;
3.具备扎实的财税知识,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
4.工作细致,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密性、责任感强。
四、岗位职责
1.基础工作: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及时;会计凭证的编制,确保原始凭证合法、合规,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正确;记账凭证所列会计科目合理、准确无误;
2.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传递工作,满足内外部的财务信息需求,确保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3.负责所需填报资料报表的工作,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各项财务资料;
4.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录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固定资产明细账;
5.确保财务凭证的及时完整记录、装订及移交;
6.完成其他工作;
7.具有保密责任。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可于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网上投档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符合条件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1:10比例,截止审核)。
六、面试
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八、用工方式
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派遣机构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九、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违法犯罪前科的,因政治、经济问题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具有该三种情形之一者;
(二)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四)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十、聘用和工资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初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
本次招聘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月工资薪金为:基本工资(1890元/月)+绩效奖金(1300元/月)+工龄工资,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放,以上工资待遇均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另按单位制度发放年终考核奖,按政策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一、地址、联系方式
1.工作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6号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2.咨询电话:0851-84107253
3.联系地址: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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